各系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科技学院全面推进‘六大育人体系’工作的实施意见” (沈科发﹝2021﹞176号)文件精神,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营造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良好的环境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组建六大“创新工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分工
“创新工坊”位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管理,各负责单位具体运营的创新创业活动基地;是由师生团队共创,根据相关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赛事需求,集中开展创新研究、专业实践、创业经营的创新创业活动场所。
具体组织分工如下:
二、工作要求
1. 各系部、各相关单位需要高度重视“创新工坊”的组建工作,要认真筹备、积极计划,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创新创业场地,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服务于专业建设和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2. 各“创新工坊”相关教师应加强宣传,组建学生团队,指导入孵,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3.各相关教师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场地和硬件设施,开展创新创业学习和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4.在“创新工坊”运营过程中,需不断借鉴经验,总结反思,逐渐健全制度,打造学校特色。
三、组织保障
教师指导学生团队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作为工作量考核和职称评聘的考查指标之一,详见学校工作量和职称文件;学校配备专项经费,服务于在指导“创新工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电话:024-31919656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办公电话:024-31693589
总协调:田川老师 孵化基地(沈科创客空间):史萌萌老师
沈科智谷:王森老师经费登记:董阳老师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