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沈阳科技学院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人才培养深度融合,结合我校创新创业发展现状,决定组建并成立“化工工坊”等五家创新工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分工
“创新工坊”位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沈科创客空间,是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统一管理,各相关教学单位具体运营的创新创业活动基地;是由师生团队共创,根据相关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赛事需求,集中开展创新研究、专业实践、创业经营的创新创业活动场所。
具体组织分工如下:
二、工作要求
1. 各相关系部需要高度重视“创新工坊”的组建工作,要认真筹备、积极计划,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创新创业场地,进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服务于专业建设和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
2. 各“创新工坊”相关教师应加强宣传,组建学生团队,团队成员入驻基地创新工坊,并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开展创新创业相关工作;
3.各相关教师应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场地和硬件设施,开展创新创业学习和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4.在“创新工坊”运营过程中,需不断借鉴经验,总结反思,逐渐健全制度,打造学校特色。
三、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电话:024-31919656
入驻孵化基地手续办理:史萌萌、王楠老师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8日